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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台灣房地產所有權 |
問: 台灣房地產產權與香港/大陸有何不同?
答: 台灣房地產之所有權屬「永久」所有權,此與香港/大陸之使用權不同,對所有權人有絕對及永久之保障
問: 外國人是否可以買台灣房地產?
答: 可以分為三類人士
1. 享有完全平等互惠之國籍人士,可無限制的購買台灣不動產;
2. 若為附條件平等互惠之國籍人士,購買時有一定之限制;
3. 沒有完全平等互惠或附條件平等互惠之國籍人士就不得購買台灣房地產
4. 詳見「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連結 http://www.land.moi.gov.tw/filelink/797c-1.12.pdf) |
本所可協助香港或大陸投資者購買台灣不動產 |
找投資標的(住宅、辦公
室、商店…等) |
可以先透過以下管道找尋一些台灣房地產資料,以便規劃在台觀光投資行程:
1. 不動產仲介網頁(連結)
2. 建築商新成屋網頁(連結)
3. 有關不動產雜誌之網頁(連結) |
只需告訴我們你的投資規劃,本所可以透過數十家不動產仲介公司及建商協助提供符合投資人投資條件之房地產資料,甚至可以按投資人個別的需求,安排看屋流程
優點: |
| 看房子 |
問: 台灣是用「坪」來計算面積,這等於多少「平方呎」及「平方米」?
答: 計算公式及自動換算
問: 如何查出房子是否安全?
答: 可以先要求賣方提出該房屋對以下所進行的一些安全評估報告:
1. 鋼筋結構評估
2. 幅射評估 |
本所可提供第三方公證之鑑定公司進行房屋安全鑑定 |
| 簡述買賣流程 |
1. 簽訂買賣契約+備證
甲、 賣方提供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給土地代書保管
乙、 買方支付頭期款,約3成,其餘款項乙方開立保證本票
2. 完稅
甲、 賣方支付所有稅項及規費後,達可辦理過戶之條件
乙、 買方辦理許可證,買方同時支付第二期款項,約3成
3. 過戶(點交)
甲、 代書辦理過戶後,所有權登記為買方
乙、 買方對房地產進行點交完成後,買方支付尾期款,約4成
丙、 買方取得所有權狀,並取回保證本票
4. 整個過戶期間大約三至四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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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訂買賣契約 |
1. 除了買賣雙方到場外,一般還有地產經紀及土地代書到場辦理簽約手續,並可委任律師見證
2. 對方是否真正的不動產所有權人?
甲、 簽約前可要求仲介或賣方,提供所有權人之資料及房屋資料,到地政事務所查核是否真正所有權人
3. 除了不動產價金外,買方還需支付什麼費用?
甲、 由代書負責雙方簽約及過戶時,需支付代書「簽約費」及「過戶手續費」,以及如下「政府規費」及「稅金」:
i. 契稅
ii. 印花稅
iii. 若買方需銀行貸款時,需支付貸款登記費
4. 簽約時應注意什麼事項?
甲、 確定對方為真正的所有權人
乙、 對方於簽約時應提供
i. 土地所有權狀
ii. 建物所有權狀
iii. 戶政處發出的印章證明
丙、 買方會被要求開立「保證本票」 |
1. 買方可不需接受地產經紀或賣方建議之土地代書辦理過戶手續,買方可以直接指定本所辦理過戶手續,優點:
甲、 本所可公證地查核賣方之所有權證明
乙、 買方可以在台開立戶口,由本所保管印章,買方從香港直接匯入其個人戶口中,本所按買賣契約流程,分別依簽約(備證)、完稅、過戶(點交)等程序,按次匯款至賣方,以確保買方權益。
丙、 保密:本所依專業道德,買賣過程中絕對保密買方資料
2. 本所可協助投資人處理不動產出售、出租等各項收益、稅項等
3. 委託出售房地產
4. 委託出租房地產
5. 代收租金
6. 代付稅金/雜項 |
| 備證 |
1. 賣方:
甲、 身分證
乙、 印鑑章
丙、 印鑑證明書
丁、 戶口名簿
戊、 房屋稅單
己、 地價稅單
庚、 買賣契約書
2. 買方:
甲、 身分證
乙、 護照
丙、 統一編號證丁、 印章 |
7.本所可協助投資人辦理統一編號證 |
| 購買許可證 |
外國人購買台灣不動產,應先向地政事務所辦理購買許可證後始可辦理不動產過戶手續 |
8.本所可以協助投資人辦理購買許可證 |
| 完稅 |
1. 賣方負擔:
甲、 土地增值稅
乙、 房屋稅
丙、 地價稅
2. 買方負擔:
甲、 契稅
乙、 印花稅
丙、 貸款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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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屋(點交) |
1. 危險負擔之移轉
2. 買方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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